河南省出臺《意見》: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3 10:34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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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改進價格管理制度,加強採購供應監管……9月22日,記者從河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了解到,近日省衛計委、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等八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做好河南省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要求全面保障低價藥品供應。

  《意見》指出,河南省將建立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部門協作機制,從原料生産、註冊審批、價格管理、採購供應等多個環節,健全和完善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政策,調動企業和醫療機構生産供應、配備使用常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

  在改進價格管理方面,取消針對每一個具體品種的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生産經營者在日均費用標準內,根據藥品生産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或調整零售價格。按照國家發改委規定,現階段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為: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

  根據《意見》安排,河南省將進一步完善醫藥儲備制度,建立以用量確定的短缺藥品為主的省級常態藥品儲備;鼓勵各級醫療機構提高常用低價藥品使用量,並將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內容。

  河南省還將建立常用低價藥品從生産、流通、庫存到使用全過程實時更新、動態監測和分析的藥品生産供應信息系統,重點監測易短缺藥品原料和製劑生産供應情況;做好低價藥品生産成本及實際購銷價格的監測工作,對獨家生産或具有一定壟斷性的藥品要重點監測。(記者 李旭兵)

責任編輯: 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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