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2日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學生如果從省內一個市縣(單位)所屬中小學轉至另一個市縣(單位)所屬中小學,如從海口市所屬中小學轉至三亞市所屬中小學,可以進行網上審批。不過,地級市內不同區屬中小學之間的轉學暫不列入本次網上審批方式適用範圍。
據了解,學生需要轉學的,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持加蓋現就讀學校(轉出學校)公章的學籍卡(由電子學籍系統打印或學籍檔案中複印)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轉入學校同意的,向學生法定監護人提供《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聯絡表》或《海南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聯絡表》,監護人填寫相關內容,轉入學校在相應欄目上簽署意見並蓋章。
轉入學校向學生法定監護人收取加蓋轉出學校公章的學籍卡和本校已蓋章的轉學聯絡表,如有家長工作單位證明或家庭住址變更證明等佐證材料的,一併收取。後續流程將在全國學籍系統中通過互聯網發起,不需要再回轉出學校所在地辦理轉學手續。
據了解,轉入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上發起轉學申請。申請時將加蓋轉出學校公章的學籍卡和本校已蓋章的轉學聯絡表,作為必備佐證材料上傳至全國學籍系統。如果有家長工作單位證明或家庭住址變更證明作為相關佐證材料的,一併上傳。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依次依據上述必備和相關佐證材料直接在學籍系統上進行審批,不再接受紙質轉學聯絡表的蓋章申請。整個審批流程全部在學籍系統上完成。(記者 郭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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