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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通告10批次化粧品不合格

2018-07-23 08:13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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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0批次

化粧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8年第64號)

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等檢驗,標示為廣州尚慧化粧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生産的10批次化粧品不合格(見附件1)。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標示生産(代理)企業、不合格産品為:廣州尚慧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雅堂美白防曬乳SPF30,廣州市麗膚寶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膚寶美白清爽防曬乳,廣州市可秀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市萊仕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瑞雨麗·萊仕防曬霜SPF35,天芮(上海)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法國天芮羽薄臻效潤白防曬乳 SPF30+ PA+++和天芮羽薄輕瀅凝妍防曬乳SPF25 PA++,福建雙飛日化有限公司〔委託方:青蛙王子(中國)日化有限公司〕生産的青蛙王子防曬乳液(清爽型)SPF20,武漢潤禾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谷幽蘭防曬霜,廣州嘉瀛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嘉瀛染髮膏,臺山高富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艾的染髮膏系列(沙金色)。

其中,經生産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並經生産企業確認,標示廣州市麗膚寶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膚寶美白清爽防曬乳為假冒産品。

二、上述不合格産品及相關企業違反了《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廣東、上海、福建、湖北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産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産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産品,責令相關生産(代理)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要求重慶和黑龍江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産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生産銷售不合格化粧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在國家化粧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並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附件:1.10批次不合格化粧品信息

      2.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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