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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通告16批次化粧品不合格

2018-08-29 09:11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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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6批次化粧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8年第78號)

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等檢驗,標示為高寶化粧品(中國)有限公司〔委託方:維真時代(上海)化粧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産(代理)的16批次化粧品不合格(見附件1)。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標示生産(代理)企業、不合格産品為:高寶化粧品(中國)有限公司〔委託方:維真時代(上海)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Dr.magic清爽水潤每日防曬露SPF42PA+++,廣州市有喜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珀薇防曬霜 SPF30PA+++、露蘭姬娜防曬露(SPF30+)、夢蔻防曬霜SPF45 PA+++和夢蔻防曬霜SPF30 PA+++,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 SPF50+ PA+++,上海娜歐高斯化粧品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Ottie明星防曬+護膚套裝,仙迪達首化粧品(深圳)有限公司(委託方:深圳市仙迪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伊貝詩®清爽美白隔離防曬乳SPF50+ PA++++,上海寶麗妍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寶麗泊菲多重修護防曬霜(面部)SPF30 PA+++,天芮(上海)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法國天芮羽薄輕瀅凝妍防曬乳SPF25 PA++和天芮羽薄臻效潤白防曬乳SPF30+PA+++。

其中,經生産(代理)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核查,並經企業確認,標示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 SPF50+ PA+++為假冒産品。

二、上述不合格産品及相關企業違反了《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廣東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産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産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廣西、江西、遼寧、內蒙古、青海、陜西、上海、四川、浙江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産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生産銷售不合格化粧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在國家化粧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並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附件:1.16批次不合格化粧品信息

      2.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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