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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

2018-09-26 08:52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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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8年 第32號〕

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水果製品、糧食加工品和食用農産品等3類食品32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32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一指遙(北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準石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進口、PROFOOD INTERNATIONAL CORP生産的宿霧牌芒果幹(原産國:菲律賓),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44g/kg,比國家標準規定(最大殘留量0.35g/kg)高出25.7%。初檢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晉中泓鑫源農業專業合作社生産的烏雞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出值為5.80μg/kg。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三、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晉中泓鑫源農業專業合作社生産的笨雞蛋,氟苯尼考和氧氟沙星檢出值分別為5.07μg/kg和11.5μg/kg。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四、合肥包河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合肥百大周谷堆批發市場的冰鮮黃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出值為245μg/kg,比國家標準規定(最高殘留限量100μg/kg)高出1.45倍。檢驗機構為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進口商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北京、山西、安徽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佈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3.水果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4.食用農産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5.水果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6.食用農産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7.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

2018年9月2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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