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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麼條件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2019-11-28 09:24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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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符合什麼條件可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7號)第一條規定,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企業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一)納稅人發生未按法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且已補辦的。

(二)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未構成犯罪,納稅信用級別被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處理結論明確的期限期滿後60日內足額繳納、補繳的。

(三)納稅人履行相應法律義務並由稅務機關依法解除非正常戶狀態的。

《納稅信用修復範圍及標準》見附件1。

……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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