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9日獲悉,江蘇省將全面上調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最低720元/年上調至840元/年。
江蘇省政府近日決定,自2006年下半年起,全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不低於840元/年,此次提標共涉及37個縣(市、區)。江蘇省民政廳和財政廳還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從2007年起,各地將建立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適時提高補助水平。為確保經濟薄弱地區做好此次農村低保提標,今年省財政還專門增列了3767萬元補助資金。(唐 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