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4日專電(記者毛偉豪)據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1月份監測發現79條次違法廣告,涉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産品25個品種,已分別採取相關處理措施。這是記者23日從北京市食藥監局了解到的。
1月份,北京市食藥監局對全市27個電視頻道、10個電臺頻道和32種報紙類平面媒體發佈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了監測,根據《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判定,屬於嚴重違法違規、且刊播2次及以上的廣告共計79條次,涉及産品25個品種。
廣告中標示名稱為“龍澤熊膽膠囊”、批准文號“國藥準字Z20043941”的藥品,通用名稱為“熊膽丸”,批准的功能主治為“清熱散風,止痛退翳。用於風熱或肝經濕熱引起的目赤腫痛,羞明多淚”。而廣告中嚴重篡改審批內容,誇大適應症,擴大療效,利用專家的名義聲稱“讓更多白內障、青光眼、玻璃體混濁、黃斑變性、老花眼,3個月提升視力、遠離手術,眼睛亮起了”,利用患者的名義為功效作證明,誤導和欺騙消費者。
北京市食藥監局已將監測到的嚴重違法違規廣告通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處理,對違法廣告中涉及北京生産企業品種的依法依規採取了行政處理措施,對涉及外埠生産企業品種的轉至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處理。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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