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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一補償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6日   來源: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江西省衛生廳日前透露,該省制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一的補償方案。其中,新規定縣(區)外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起付線為800元,參合農民住院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後,最低補償額不少於30元。

    江西對過去住院費用起付線作出了新的調整。其中,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100元,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為300元,縣(區)外定點醫療機構為600元,縣(區)外非定點醫療機構為800元,起付線不得低於100元。起付線以下為個人自付部分,年內患同一種疾病多次住院只計算一次起付線,患同一種疾病連續轉院治療,只計算其中最高級別醫院的一次起付線。

    此外,在住院補償比例方面,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60%,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0%,縣(區)外定點醫療機構為40%,縣(區)外非定點醫療機構為30%。住院補償封頂線為1.5萬元,以年內實際獲得補償金額累計計算。此外,江西省還實行住院最低補償額,參合農民住院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後,最低補償額不少於30元。參合農民一年內多次住院,只能享受一次最低補償額待遇。(江 衛 徐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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