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11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決定著手清理醫療保險的“空白地帶”,通過建立老年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方式為老年人因病住院和部分病種門診費用提供幫扶。
基金組成包括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繳納的300元,政府補貼每人每年的150元等。困難家庭、殘疾人、“三無”(無子女、無法定義務贍養人、無生活來源)老年居民,由財政全額補助。
杭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的《杭州市城鎮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從2007年4月1日起,建立老年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參保對象為本統籌地區非農戶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未參加本統籌地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異地社會保險的居民。
利用基金的老年居民發生符合老年居民醫療保險開支範圍的住院醫療費按以下規定結算:老年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起付標準為: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800元,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600元,其他醫療機構300元。住院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由老年居民個人承擔;超過住院起付標準至10萬元最高限額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由老年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與個人共同承擔。
目前僅杭州市區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約有14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