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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醫療機構不得擅自購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2日   來源:大眾日報

    為優化大型醫用設備資源配置,降低不合理醫療負擔,山東省衛生廳12月11日下發《山東省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要求各市衛生局、省(部)屬醫療機構嚴把資格審查關,嚴格報審程序,合理調整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區域佈局,進一步加強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與使用管理工作。

    據調查,截至2004年底,全省共擁有乙類大型醫用設備828台,其中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CT)501台,醫用直線加速器(LA)104台,800毫安以上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DSA)102台,醫用磁共振成像設備(MRI)100台,單光子發射型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儀(SPECT)21台。

    據介紹,由於總量相對不足,現有大型醫用設備不能滿足患者對疑難重症的早診斷早治療要求,需要適當增加配置。同時,由於佈局結構不合理,地區之間設備擁有量不均衡,影響了基本醫療服務的有效供給;一些醫療機構盲目購置與自身條件不相匹配的設備,造成設備閒置或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部分醫療機構採取了開單提成等不當手段,濫檢查或重復檢查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增加了患者不合理負擔。

    今後山東省將對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進行通盤考慮,嚴格控制,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公平與效率兼顧、技術先進性和適宜性相結合、全行業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除軍隊所屬醫療機構外,區域內各部門、各行業醫療機構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均納入規劃範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都必須服從省級規劃的總體要求。

    山東省確定到2007年底全省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總量為:CT459台,MRI90台,DSA92台,SPECT23台,LA94台。按醫療機構的類型,分為綜合醫院準入標準和專科醫院準入標準(SPECT除外)進行配置。醫療機構獲得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通知後,方可購置相關醫用設備,未經批准,醫療機構不得擅自購置大型醫用設備。發展改革委、財政和衛生等部門不得安排相關資金資助。擅自購置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機構,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封存設備。其獲取的相應檢查治療收入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價格違法所得論處。(記者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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