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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用人單位必須為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0日   來源:工人日報

    日前,廣西南寧出臺了《南寧市農民工參加住院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必須為其辦理醫療保險,今後凡是在南寧市工作的農民工住院也能和城裏職工一樣享受醫療保險,告別“小病扛,大病拖”的窘境。

    《辦法》規定,南寧市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要為其辦理參加住院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農民工因病住院,憑身份證和農民工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卡,到定點醫院就醫、結算。(記者 龐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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