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記者從江西省民政廳獲悉,為了讓更多困難群眾享受到醫療救助,江西省在原有6個救助病種的基礎上,今年新增了6個救助病種,取消了救助起付線,並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江西省規定的城鄉醫療救助病種原來為惡性腫瘤、尿毒症(腎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腦中風、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在此基礎上,今年江西省新增加了外傷性重要臟器破裂、顱腦損傷、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雙相情感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紅斑狼瘡、腦性癱瘓等6個救助病種。此外,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重大疾病及特殊困難對象也可享受城鄉醫療救助。在原來實施城鄉大病醫療救助中,各地設置了一定的起付線,只有看病支付的費用達到一定數額才能納入救助範圍,從今年起,起付線將被取消,只要患有上述病種的困難群眾都可以得到救助。(鄭穎 劉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