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降低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南京市決定自4月1日起,調低部分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的個人自付比例。
據了解,這次調低個人自付比例的乙類藥品有410個,調低個人自付比例的藥品主要為臨床常用、價格適中的藥品,其中西藥280個、中成藥130個,調整後的乙類藥品個人自付比例,絕大部分為零和10%;調低個人自付比例的診療項目有222條,包括檢驗類178條、臨床治療類44條,調整後的診療項目個人自付比例,絕大部分為零。(李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