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每月繳納5元錢便可加入大病“醫保”,7月1日起還可參加養老保險,每月只需繳納50元,退休後就可領取每月360元的退休金。日前召開的重慶市政府第10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慶市農民工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及《重慶市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試行辦法》,為該市農民工的養老和就醫加上了“保險”。
按照《重慶市農民工養老保險試行辦法》,農民工養老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共同繳納,繳費基數為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繳費比例分別為10%和5%。農民工個人繳費將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的9%記入個人賬戶,剩餘的1%作為共濟基金,調劑用於農民工個人賬戶資金用完後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
按照這一標準,假如一個農民工現在的月收入是1000元,那麼他每個月應繳費50元。實際繳費累計滿15年後,等他退休時(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每月可領取到360元的養老金,領取期限為15年。超過領取期限後,農民工養老保險待遇由共濟基金支付。
農民工在市內跳槽,養老保險關係可在市內轉移,不轉移資金;如果新工作在市外,個人賬戶資金暫時由社保經辦機構保管,並按規定計息,待國家確定跨省(區、市)轉移辦法後,按其規定辦理。
據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周平介紹,重慶專門為農民工群體量身定做了低費率、可轉移、保障水平適當的農民工養老保險,適用於重慶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戶口不在重慶的外地民工,也可享受養老保險。周平還表示,能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必須在國家法定的勞動年齡內,與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單幹或者是打零工的農民工,無法參保。
按照《重慶市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試行辦法》的規定,大病醫療的覆蓋範圍包括該市主城6區和3個開發區內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
周平説,農民工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果欠費,從欠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上年度該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繳費,農民工個人每月繳5元。2006年,重慶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為19215元。據此測算,單位為每個農民工每月繳費24元,全年繳288元,農民工個人全年繳60元,單位和個人全年共繳348元。單位和農民工個人繳費全部建立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基金,不建立個人賬戶。農民工住院以及3種特殊疾病(惡性腫瘤、腎透析、腎移植後抗排異治療)門診費用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一般門診費用由農民工自付。(記者 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