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下發《關於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其中指出今年9月1日首批4個試點市縣將正式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工作,困難人群參保繳費財政將給予補助,其中城鎮低保和優撫對象參保費用由政府全額買單。
海南省衛生廳副廳長嚴朝君介紹2007年將海口、三亞、東方、屯昌4個市縣列為試點,試點市縣的非農業戶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內的中小學校(含職業中學)在校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為參保對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堅持低標準,廣覆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原則,籌資標準為海口、三亞市每人每年不低於100元,其他試點市縣不低於8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於50元。
海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還與社區醫療服務緊密結合,實行社區首診制和雙向轉診制度。首診社區衛生服務定點機構要為參保居民建立健康檔案,負責參保居民的門診首診和住院轉診。參保居民因病情需要住院的,由首診社區衛生服務定點機構出具轉診證明,辦理轉診登記手續。
嚴朝君説,海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後將惠及全省130萬人,其中試點市縣80萬人,這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關注民生,著力解決民生問題。(記者 王曉櫻、魏月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