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局正在籌建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和社會公示制度。制度建立後,衛生部門將採用積分量化方式,對有不良職業行為或造成醫療事故的醫療單位進行管理,定期向社會公佈醫療事故發生情況。
據了解,北京市兩年前曾制定了關於醫院不良執業的處罰管理辦法。規定,醫院如發生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療機構須承擔主要責任,並吊銷執照。但在實際操作中,北京市曾發生了3起一級的甲等醫療事故,且都發生在三甲大醫院裏,按照規定,這些醫院就得關門。但若吊銷其執照,則會對大量其它尋求優質醫療服務的患者造成衝擊,這給衛生部門出了大難題。為此,北京市衛生局聽取了多方意見,決定對此處罰管理辦法進行修改。(記者 李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