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産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已于近日執行,對食品經營的違規者處罰力度大幅度提高。9月20日,東城工商向轄區500個從事食品加工、生産和零售的經營者發放了提示信,宣傳新法規。(攝影 羅偉)
9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部署中秋、“十一”期間市場秩序控制方案,糧食、鮮肉、蔬菜、水果、水産品、酒類産品等11類節日消費量大的食品將作為監管重點,執法人員將加大對食品違規案件的處罰力度。
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節日期間將有半數工商執法人員在崗,加強對食品經銷企業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銷售臺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銷售商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複印件的産品,將被“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産品,並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照。”工商部門要求,食品安全監控和旅遊市場監管等重要動態信息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上報,食品類舉報要在24小時內反饋初查情況。(記者 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