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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城鎮居民10月1日起醫保“全覆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10月1日電(記者 董學清)從10月1日起,山東省淄博市城鎮開始實現醫保“全覆蓋”。過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未能覆蓋的中小學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及托幼機構的在冊兒童,未滿18周歲的未入園、未入學的少年兒童和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都可參加醫療保險。

    據介紹,淄博市本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籌資標準是,中小學階段學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8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年220元。政府對低保人員、重度殘疾人員給予重點補助,學生和少年兒童由政府按每人每年60元的標準補助,其他居民由政府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標準補助。為適當體現個人繳費責任,學生個人按每人每年20元繳費,其他居民個人按每人每年40元繳費。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平均報銷率確定為55%,最高支付限額為每年3萬元,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將9種門診大病納入統籌報銷範圍。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15%的標準支付。

    淄博市的參保繳費辦法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按年度收繳,已參保中小學階段學生、少年兒童、老年城鎮居民和一般城鎮居民于每年1月31日前繳費。其中,當年畢業的中小學階段學生,按規定繳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啟動當年,繳費期為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繳費標準為規定繳費標準的四分之一,住院醫療費用支付限額也為規定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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