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減輕參保人員個人醫藥費用負擔過重的壓力,確保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江西省將建立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
據悉,參保人員患病住院治療、門診特殊慢性病治療,或患有未列入統籌地區特殊慢性病病種管理的其他慢性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並在當年發生醫療費用支出的,可列為二次補償對象。二次補償基金,由上年度統籌基金的部分結余資金、統籌基金歷年累計結余的部分資金和民間或政府組織提供的援助資金組成。目前,各地正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本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並將於今年9月1日前組織實施。(記者 黃繼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