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湖北省藥監局發佈消息,為促進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別構成和保障婦女健康,湖北省各地藥店不得銷售終止妊娠的藥品。
湖北省藥監局規定,全省具有化學藥製劑、生化藥品經營範圍的藥品批發企業方可經營終止妊娠藥品。終止妊娠藥品只能銷售給獲准施行終止妊娠手術服務項目的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其他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藥品批發企業。終止妊娠藥品不得銷售給藥品零售企業。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明確終止妊娠藥品暫有以下品種:米非司酮(用於緊急避孕的除外)、卡前列素、卡前列甲酯、米索前列醇、天花粉蛋白、芫花萜。 (記者 羅序文 通訊員 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