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0月17日專電(記者熊琳)10月9日頒布實施的《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該條例對於嬰幼兒奶粉的質量安全標準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對此,記者走訪了乳品行業專家、黑龍江省乳業生物工程實驗室主任劉寧,解讀嬰幼兒奶粉的質量標準。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制定嬰幼兒奶粉的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應當充分考慮嬰幼兒身體特點和生長髮育需要,保證嬰幼兒生長髮育所需的營養成分。那麼,這個標準究竟是什麼?
劉寧介紹,儘管我國首部針對乳品行業質量安全的《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並沒有對嬰幼兒奶粉的質量標準做出明確具體的闡釋,但實際上嬰幼兒奶粉的質量標準在乳品行業內部一直都有非常嚴格的標準,比如我國國家標準中《關於嬰幼兒配方奶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乳粉衛生標準》等都對嬰幼兒奶粉所應當包含的營養成分以及不能包括的有毒有害物質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劉寧表示:我國對於嬰幼兒奶粉的質量標準要求非常嚴格,在有些方面甚至超過了國外。詳言之,比如有毒有害物質黃曲黴素,我國的嬰幼兒奶粉質量標準明確規定該物質不得檢出,而這項標準在國外許多國家是沒有的。所以,如果生産企業能夠以誠信為本,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實施生産,是不會造成如此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在談及究竟怎樣的營養成分才能夠滿足嬰幼兒身體生長髮育的需要時,劉教授表示,製作嬰幼兒奶粉的目的實際上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使其接近母乳。因此,嬰幼兒奶粉一定要保證六大營養素的供給,亦即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水、脂肪、礦物質以及維生素。除此之外,母乳中的活性蛋白質、碳以及脂肪酸等物質也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