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海省繼續圍繞農牧民群眾最直接、最迫切、最現實的健康利益問題,多渠道籌資2.28億元,為農牧民健康辦成10件實事,取得了農牧區衛生基礎設施明顯改善,衛生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農牧民健康指數不斷提高的顯著成效。
全面落實提標增補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日臻完善。採取一步到位的辦法,將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由54.3元提高到104.3元,其中地方財政增補的20元由省財政承擔,提前一年實現了國務院關於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翻番的目標。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報付比例分別提高了10%,其中村級為70%,鄉級由60%提高到70%,縣級由50%提高到60%,州級由40%提高到50%,省級由30%提高到40%,取消鄉村兩級起付線,封頂線提高到3萬元,對特困人口實行“零起付”,封頂線提高到3.5萬元,並從1月1日起按新標準追補參合農牧民群眾醫藥費1943.2萬元。擴大慢性病補償種類,將自然災害和意外傷害群眾醫藥費納入補償範圍。截至9月底,已為123萬參合群眾報銷醫藥費1.66億元,累計受益率達74%,報付率達38%。
不斷完善縣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率逐步提高。青海省40個縣(行委)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部納入國家試點,從定點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目錄、經辦管理機構等方面,探索建立縣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新農合相銜接的運行機制,將人均籌資標準由160元提高到200元,縣鎮居民參保率達71.37%。截止9月底,已為4.08萬參保居民報銷醫藥費用2803萬元。
全面完成標準化村衛生室建設任務,農牧民“小病不出村”願望基本實現。建成標準化村衛生室1637個,全省標準化村衛生室比例達92%,為每個村衛生室配備2名鄉村醫生和“小十件”常規診療設備,向農牧民群眾提供傳染病監測、計劃免疫、婦幼保健、計劃生育、健康教育、基本醫療“六位一體”的綜合服務,農牧區衛生服務的可及性提高。
大力改善衛生服務條件,農牧區衛生服務整體水平明顯優化。完成了8所縣醫院、2所縣中藏醫醫院、5所縣婦幼保健站和34所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改造任務,為185所鄉鎮衛生院配備價值2050萬元的13種常規診療設備,有95%以上的鄉鎮衛生院能開展住院業務,有63%以上的中心衛生院能開展下腹部手術,有64%以上的一般鄉鎮衛生院能開展X線、B超、“三大常規”和産科檢查項目,農牧區衛生服務能力不斷增強。
著力加強適宜衛生人才培養,農牧區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增強。實施“兩培雙帶”項目和香港李兆基萬名鄉村醫生培訓項目,培訓縣級優秀臨床醫師248 名、鄉鎮衛生院醫療技術骨幹1542名、村醫4538人次,為農牧區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加大中藏醫藥普及力度,農牧區中藏醫藥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組織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青海省活動,推進中藏醫名院、名科、名醫建設和進農牧區、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加大中藏醫藥普及力度,為州、縣兩級中藏醫醫院及鄉鎮衛生院配備針灸針、三棱針、刮痧板、拔火罐等9種、9085件(套)價值500余萬元的中藏醫特色設備,推廣中藏醫藥適宜技術60余項。
強化婦幼衛生管理,農牧區婦女兒童健康狀況顯著改善。在全省43個縣(市、行委)組織實施“降低孕産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全面實行貧困孕産婦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孕産婦住院分娩率達87%,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控制在1‰以內。
紮實推進新農村、新衛生建設,農牧區衛生面貌煥然一新。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切入點,廣泛開展以摒棄衛生陋習和提高防病意識為主的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農牧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15500座,農牧區臟、亂、差和蚊蠅孽生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環境衛生面貌切實改善。
落實衛生支農措施,農牧區衛生服務能力水平日益提高。省級醫療衛生單位對口幫扶青南三州和15個國定貧困縣醫院,州縣兩級醫療衛生單位對口幫扶90所鄉鎮衛生院全面開展,組派6支“省級醫學專家服務團”和“百名城市醫生支農醫療隊”深入農牧區巡迴醫療,義診患者48萬餘人次。
實施扶貧惠民政策,農牧區貧困人群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在全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和中心衛生院開設濟困門診147個、濟困助困病床470張,提高 “一免七減”比例,對農牧民實行免收掛號費,診查、檢驗、B超、心電圖、X光檢查、麻醉、手術費等減免10%的優惠服務,對住院分娩實行限價墊付制,農牧民就醫負擔進一步減輕。為農牧區貧困人口免費施行白內障復明手術2000余例、兒童唇腭裂修復手術87例、先天性心臟病人手術治療753例,貧困農牧民健康指數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