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節前夕,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部署從今年起至2010年的3年間,浙江省要為近700萬老年人辦八件實事,切實維護廣大老年人的權益,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加大困難老人社會救助力度。目標是到2010年,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300萬人以上,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符合條件的城鄉老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且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額不少於50元。同時,對低保和低保邊緣的困難老年人以及因突發性災害、事故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老年人,給予臨時救助。
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待遇標準。除每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外,適當提高精減職工、計劃外長期臨時工等人群的老年生活待遇,妥善解決破産、關閉的原城鎮集體企業未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障問題。到2010年,百歲老人養老補貼標準,從目前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繼續加大力度破解老年群體的醫療問題。到2010年,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老年人住院費用補償率達到40%,門診補償率達到20%左右。加快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鎮老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覆蓋,參保率達到70%以上,並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居民每兩年開展一次健康體檢。給予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老遊擊隊員、老交通員)每年人均500元醫療補助。
通過努力,到2010年,所有市級以上精神病院均開設老年病房;每個鄉鎮(街道)至少辦好一所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60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針對性的健康管理。
初步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到2010年,全省建成省、市、縣(市、區)社會養老服務中心102個,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站(星光老年之家)1100個,城鄉居家養老服務網點1萬個,八成以上城鎮老年人和六成以上的農村老年人基本實現居家養老服務。
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全省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床位年均增長10%,力爭到2010年,總床位數達到20萬張,新增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敬老院床位3萬張以上。
進一步加強老年文化體育活動設施建設。3年內資助欠發達地區9個縣(市、區)和211個鄉鎮建造老年活動中心,對全省低保老年人家庭實施有線電視入網費(初裝費)和視聽維護費減免政策。為基層老年人參與體育鍛鍊提供更多的健身場所,新建鎮(鄉)國民體質監測站180個,指導老年人科學健身。
維護老年人權益,積極開展法律為老服務。在各市、縣(市、區)的法律援助機構,設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專用服務通道,為孤寡老人、殘疾老人和生活困難老人優先提供法律援助服務。(記者 汪成明 通訊員 閆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