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將再次對城居醫保起付額支付標準等八個方面的待遇支付政策進行調整和設定。同時,調整和完善醫保信息管理系統,力爭在年底前在全區實現市級統籌。
對參保人員住院個人自付比例過大的,實行保底支付,保底支付的標準和數額由各市自定,參保人員在一個醫保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對連續繳費3年以上且未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可以劃分不同的檔次,提高住院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或提高個人賬戶配置標準;對連續繳費3年以上的參保居民,其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住院生育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若參保人員發生的無責任人意外傷害事故,需要住院治療的可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記者 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