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10日從湖北省民政廳獲悉,為緩解低保戶“看病難”,從2009年開始,湖北省決定在實施大病救助政策的基礎上,為患有慢性病的低保對象實施門診救助。
據介紹,低保戶定量門診救助的標準為每人每年500元至800元,救助的對象包括288萬城鄉低保對象中患常見病、慢性病及重病需要長期服藥治療者。具體的救助標準由各市州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決定,救助方式為發放救助卡,患者到定點醫院或定點藥店刷卡購藥,民政部門負責定期結算。(記者 陶忠輝 通訊員 周發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