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17日專電(記者楊霞)在廣州市就業的160多萬外來農民工,將全部納入醫保範圍,獲得基本醫療保障。記者17日從廣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廣州即將出臺針對農民工的醫療保險參保辦法,實行“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農民工個人不用繳費。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7日公佈《關於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請公眾以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提交意見和建議。《通知》把外來從業人員作為一類特殊職工,“量身定制”了一種參保辦法,內容涉及適用範圍、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等。
記者了解到,廣州市現行醫保政策已將農民工納入基本醫保,這類參保人數達110萬人,但是,由於農民工工作崗位不穩定、流動性大,同時他們又具有年紀輕、身體好、患病少、收入低的特點,對他們而言,繳費過高,但醫療消費低,影響用人單位和個人的參保積極性。所以,目前廣州市仍有50余萬名農民工未納入保障範圍。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處長張學文介紹説,即將出臺的農民工參保辦法,適用範圍是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全日制從業人員,實行強制參保,以實現真正“應保盡保”。用人單位必須為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外來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保,也可整體或部分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保。
值得一提的是,農民工參保個人不用繳費。由用人單位以上年度廣州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1.2%的標準為其外來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目前標準是每人40元/月。城鎮職工醫保的繳費比例是10%。
在待遇方面,農民工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起付標準比城鎮職工醫保低50%,較大程度地減輕參保人的負擔。另外,考慮這一人群的流動性大,重點給予當期保障,不計算參保繳費年限。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及年(月)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僅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