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5月14日專電(記者熊聰茹)隨著氣溫升高,涉及食品的投訴增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14日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夏季購買食品要注意“六要”“五不要”原則。
目前食品類商品的投訴主要包括:變質、食品中有異物、短斤缺兩、無QS標誌即假冒馳名商標。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時一定注意“六要”。
一要看證照,看食品經銷商是否具備《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所售食品檢驗合格證明;
二要看包裝,看包裝有無破損或外漏,密閉性金屬包裝是否有受脹起鼓現象,包裝裝潢的文字和圖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有倣冒知名品牌包裝問題,進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標識和檢驗檢疫證明等;
三要看廠名廠址,看包裝和標簽上生産企業的名稱、地址、郵編、電話等是否齊備;
四要看日期,看食品是否標注了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是否有提前標注生産日期或塗改生産、保質期限等問題;
五要看批准文號,食品是否注有衛生批准文號、生産批准文號、食品標簽認可編號等;
六要看標誌,看食品是否有産品執行標準、成分配料、質量等級、凈含量標注、是否有QS標誌。
此外,消費者還要注意“五不要”。一是不要購買有異味、包裝粗糙破損、感官異常或快到失效期的食品;
二是不要過分相信廣告宣傳,做到貨比三家,明白消費;
三是不要購買外形過於飽滿漂亮、過白或是顏色太艷麗的食品,以防添加了有害物質侵害身體;
四是不要到無衛生許可證、衛生條件差的地方用餐;
五是不要忘記索要購物憑證,購買食品尤其是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一定要索取並保留好發票或收據,以備發生消費糾紛時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