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護理費將有不同程度的上調,調整額度最高直漲202.13元。調整範圍為2008年年底前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月17日發佈“關於北京市2009年調整工傷人員護理費的通知”,具體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護理費低於1863.13元的,調整到1863.1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護理費低於1490.5元的,調整到1490.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護理費低於1117.88元的,調整到1117.88元。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標準調整額度最高,比目前實行的1661元上調202.13元;另外兩種情況的調整數額分別為171.5元和120.88元。(記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