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6月17日專電(記者鄒蘭)為保證學生順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關醫保待遇,天津市學生醫保服務中心日前掛牌成立。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有關人士表示,天津市學生醫保服務中心的成立,將有助於進一步推進學生、尤其是大中專學生享受基本醫療保障。
作為專業服務機構,天津市學生醫保服務中心將協助天津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校進行醫保政策的宣傳、諮詢服務,做好學生參保的申報核定和繳費工作;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享受政府全額補助的參保登記和退費手續;協助辦理學生的住院和門診全額墊付醫藥費報銷、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理賠等手續;為天津市大中專應屆畢業生中未就業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供經辦服務等。
天津市學生醫保服務中心挂靠在天津市教委所屬的天津市中小學後勤管理服務中心,今後將根據工作需要在有關區縣、高校建立分支機構。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包括學生、兒童在內,不屬於天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所有非從業城鄉居民,將全部被納入保障範圍,覆蓋總人數將達到555萬人。
按照規定,天津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籌資標準為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50元,其餘由政府補助。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學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在一級醫院住院醫療費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5%,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此外,參保學生還將享有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