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9月7日專電(記者胡錦武)江西省民政廳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明確規定將逐步實現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全省所有困難家庭,以保障困難群眾能夠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在將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和五保戶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的基礎上,江西將逐步把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在內的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
為此,江西各級財政部門將按照城市特困群眾人均每年200元,農村特困群眾人均每年160元的城鄉醫療救助籌資標準,為符合條件的特困對象落實配套資金,確保及時足額到位。各地還會通過慈善和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集城鄉醫療救助資金。
此外,江西還將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推行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醫療救助費用的辦法,民政部門可結合實際提供必要的預付資金。對於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等醫療救助對象,憑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到開展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醫療救助支付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