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25日獲悉,四川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廳重新修訂了《學校甲流防控工作方案》並印發緊急通知,調整學校現有防控工作預案和應急處置措施,以提高學校的應對和處置能力。
在做好學校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時,按確診病人的病情輕重和患病學生的具體情況,分別實施居家、在校休息治療或住院治療工作。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療患者症狀消失後24小時,且晨檢無異常即可正常上課,無需出具醫療機構相關證明。對密切接觸者無須集中醫學觀察,可正常上班、上課,但學校應要求其進行健康狀況的自我觀察,觀察期限自最後一次接觸病例後5天,一旦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報告。學校應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置。
中小學和托幼機構必須堅持每日定時晨檢、午檢,寄宿制學校應堅持晚查健康工作,並做好記錄。高等學校要通過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幹部、寢室長等多渠道及時了解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要求其暫停上學,並及時就醫。(記者 江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