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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百姓安全用藥應注意五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7日   來源:光明日報

    藥能為人解除病痛,但也可能造成傷害。我國每年有250萬人因用藥不當或藥物不良反應住院治療,其中死於用藥不當或嚴重不良反應者高達20萬。藥該怎麼用才安全?在日前召開的“2009中日藥師國際論壇”上,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藥劑科主任趙志剛主任藥師介紹了百姓安全用藥五要點。

    一、看病時向醫師講明病情,包括有何不適症狀,有何既往病史,正在服用的藥品,曾對哪些食物、藥品、物質過敏,是否懷孕或正在哺乳,是否正打算懷孕等等,以便醫生有針對性地處方用藥。

    二、取藥時要看清藥袋上的姓名、就診卡號是否正確;藥品名稱、用法、用量、服法打印是否清楚。對看不懂的藥品服用方法、作用要問。還需問明服藥期間忌吃哪些食物或藥品。

    三、吃藥前要仔細看清楚藥袋上標注的所有提示,遵照醫囑用藥,不可隨便停藥或更改用法。

    四、放置藥品時,內服、外用藥應分開儲放,最好以熒光筆標劃“藥品的有效日期”,在藥品未吃完前不要丟棄藥品原有包裝及説明書,每次使用前再細讀一次,確保無誤。

    常備藥品要放在避光、乾燥、陰涼處,陽臺、廚房、浴室、車廂內、暖氣上都不適宜儲放藥品。散裝藥品要貯存在不透明容器內。家中有小孩,應將藥品置於孩子拿不到的地方。需冷藏的藥品,應放在冰箱冷藏室儲放,冷藏溫度2-8℃為宜。

    五、對藥有疑問,可請教醫師和藥師。同樣的病(如感冒),每個人的症狀可能不同,所用藥品及劑量也會因人而異,因此有病要及時就醫,不要隨便自己服藥。有關藥物的疑問,或是服藥後有不適症狀,可以向醫院藥房的藥師諮詢。購買非處方藥時,最好先向藥店的藥師諮詢,以便準確選擇藥品。(朱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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