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3月30日電(記者 陳健)4月1日起,成都市城鄉育齡婦女將享有同等的生育保險制度,凡參加了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需要另行繳納生育保險參保費用,就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成都市醫保局副局長鄭雲30日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參保居民妊娠期間門診産前常規檢查定額補助標準,將提高至每人400元。參保居民住院分娩定額補助標准將提高至: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正常生産每人1000元,剖宮生産每人1400元;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正常生産每人1200元,剖宮生産每人1600元。參保居民在分娩期間産生的新生兒護理費,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每個新生兒100元定額支付。
此外,在住院分娩期間治療生育並發癥的參保居民,在享受住院分娩定額補助的同時,其治療生育並發癥所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鄭雲説,成都新的生育保險制度實施後,在實現生育保險制度“廣覆蓋”的同時,擴大了待遇的支付範圍,提高了待遇保障水平,使城鄉育齡婦女享有了同等的生育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