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記者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江西省困難國有農林水企事業單位、農墾企業和城鎮大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符合條件的,參保費用可由政府全額補助。
此次全額補助對像是,連續停産停業1年以上的國有農林水企業、農墾企業和城鎮大集體企業的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有少量生産經營活動,職工全年累計領取工資低於6個月(含6個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無力繳納社保費的國有農林水企事業單位、農墾企業的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已關閉破産改制的國有農林水企業、農墾企業、城鎮大集體企業,關閉破産改制時的退休人員(含沒有解除勞動關係,關閉破産改制時距退休年齡差5年的內退人員)。已按規定籌集資金一次性繳費參保的關閉破産改制企業除外。
據悉,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按屬地原則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其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參保地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醫療費用人均實際支出水平繳費;在職職工參加住院醫療保險,按照參保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的標準繳費。參保所需資金由財政負擔。市、縣(區)屬企業單位由市、縣(區)財政安排,江西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其中退休人員參保每人每年補助500元,在職職工參保按每人每年繳納住院醫療保險費補助50%。
此外,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由財政全額補助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企業(單位)退休職工,現在可以直接辦理城鎮職工醫保參保手續,享受城鎮職工醫保待遇。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經審批後方可辦理城鎮職工醫保參保手續。江西省計劃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該項工作。(記者 黃繼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