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預防接種如遇異常反應,市民可到各區(縣)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申請專業鑒定。上海市衛生局已制訂出《上海市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工作實施辦法》,從今年9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鑒定專家由臨床、流行病、醫學檢驗、藥學、法醫等相關學科的專家組成。受種方即市民、接種單位、疫苗生産企業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結論有爭議時,可以在收到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結論之日起60日內,向接種單位所在區(縣)醫學會申請進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對區(縣)醫學會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市醫學會申請再鑒定。
《辦法》同時還規定,申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由申請鑒定方預繳鑒定費,鑒定費用按照市財政、物價部門有關規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