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月11日專電(記者 趙葉蘋)記者11日從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日前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相關規定,決定對“龜蛇酒”等5種藥品採取暫停在海南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被暫停銷售的5種藥品分別是:樂邦龜蛇酒(標示生産單位:湖南樂邦制藥有限公司,批准文號:國藥準字Z43020677)、延生護寶茶(標示生産單位:瀋陽飛龍藥業有限公司,批准文號:國藥準字B20020346)、億可清(標示生産單位:吉林益民堂制藥有限公司,批准文號:國藥準字H22023991)、耆鹿逐痹口服液(標示生産單位:瀋陽同聯藥業有限公司,批准文號:國藥準字Z10920055)、唐康1號(標示生産單位:通化久銘藥業有限公司,批准文號:國藥準字Z20064285)。
據調查,這5種藥品多次利用專家、患者為産品療效作證明,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和適應症範圍,並含有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行為,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嚴重違法廣告所涉及的藥品採取暫停在全省行政區域內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將其所涉藥品下架,暫停銷售,並對懷疑有質量問題的藥品進行抽驗。對違反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繼續銷售該藥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同時要求相關藥品生産和經營企業在原發佈媒體及省內主流平面媒體刊登更正啟事以消除影響,並在更正啟事發佈後,及時向該局提交發佈更正啟事的相關材料(報紙原件、音像光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