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記者 周婷玉)針對近期出現的非法強行進行人體器官移植手術事件,衛生部18日表示,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這項活動將持續到2011年年底。
衛生部指出,要對醫療機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情況進行排查,重點對非移植醫療機構違法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情況進行檢查。對於違法違規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執法,決不姑息。
近期,有媒體報道,一些未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非移植醫療機構)違法違規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醫療質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對此,衛生部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管工作的通知》中強調,任何非移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摘取健康人體的器官。
衛生部指出,對於違法的非移植醫療機構,要依法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交易額8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給予醫療機構限期改正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處罰,同時降低或取消醫療機構等級;對於違法醫務人員,依法吊銷其執業證書;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人體器官移植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同時,衛生部要求,各移植醫院要加強對本單位從事人體器官移植醫務人員的管理,要求人體器官移植醫師和其他醫務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到非移植醫療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人體器官移植。對於違規開展移植業務的移植醫院,要依法給予暫停直至取消該醫院相應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的處罰;對於違規的醫務人員,要給予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罰;對於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