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石家莊市衛生監督局獲悉,該市將對市級以下(含市級)各類醫療機構違法行醫行為實行記分管理。違法行醫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應受到行政處罰的,應予以立案處罰,並將被記分(不以記分代替處罰)。
石家莊市出臺的醫療機構違法行醫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詳細列舉了醫療機構被記分的情形及記分分數。其中包含診療活動如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範圍,一次記3分;偽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轉讓《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非法開展胎兒性別鑒定及人工終止妊娠手術,出租科室開展診療活動等情形,一次記6分;使用非法定血源或者非法採供血,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雇傭醫托誤導患者等行為,一次記10分;醫療機構違法行醫行為給患者造成傷害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被加倍記分。
據介紹,記分實行累積記分制,週期以年度為單位。根據記分情況,衛生監督部門將對醫療機構實行分級監督制度,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違法行醫行為記分累計不超過15分的醫療機構,每六個月監督一次;記分累計在16至30分的醫療機構,每四個月監督一次;記分累計在31至45分的醫療機構,每三個月監督一次;記分累計在45分以上的醫療機構,每兩個月監督一次。市衛生行政部門還將對年度內記分累計超過30分的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強化培訓;對累計超過45分的醫療機構,在媒體上予以公佈。(記者 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