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8日專電(記者 羅鑫)記者從江西省社保中心獲悉,為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江西省從今年起全面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定崗醫師管理制度,規範定點醫療機構人員的醫療行為。
據了解,去年6月以來,江西將醫保監管範圍從醫療機構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規定醫師經考試合格並登記備案後方可成為醫療保險定崗醫師。對定崗醫師實行積分制管理,醫師出現違規行為將按情形扣分,扣分達20分以上的終止協議,取消定崗醫師資格;兩次被取消定崗醫師資格的,將永久性取消定崗醫師資格。
截至目前,江西已有部分市縣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定崗醫師管理制度,並將在6月底前形成全省統一的定崗醫師管理數據庫,確保實現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定崗醫師、臨床科室和疾病診斷等信息同步上傳,對定崗醫師醫療服務行為實行網上動態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