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從7月1日起,羥考酮、嗎啡等16種惡性腫瘤治療用藥將按門診特殊病待遇報銷,報銷比例大幅提高。報銷封頂線最高可提到30萬元。預計年度內患者總體能減負千萬元以上。
惡性腫瘤即癌症。本月起,以鎮痛藥為主的16種惡性腫瘤放化療藥品,由原來按普通門診待遇報銷調整為按門診特殊病待遇報銷,即門診治療的相關費用可以按照住院費用進行報銷,無論是報銷額度還是報銷比例都將明顯提高,大大緩解和減輕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預計總體減負千萬元以上,這部分費用將全部由醫保基金來承擔。
此次調整涉及的藥品包括羥考酮、嗎啡、布桂嗪、羅通定等16種不同劑型的藥品,主要是以鎮痛藥為主的部分惡性腫瘤放化療常用輔助性治療藥品。
據介紹,由按普通門診待遇報銷調整為按門診特殊病待遇報銷將可以給惡性腫瘤患者帶來兩方面的實惠。一是報銷封頂線提高了,也就是報銷額度提高了。加入職工醫療保險的患者報銷封頂線由原來的2萬元提高至30萬元,居民醫療保險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15萬元,學生兒童提高到17萬元。
第二個實惠是報銷比例也有較大幅度提升,由以往普通門診報銷比例調整為按照住院治療的報銷比例。以職工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為例,患者放化療期間在三級醫院門診使用“羥考酮”、“嗎啡”等鎮痛藥發生費用10000元,按以往普通門診報銷個人需支付4260元(含起付線),負擔比例為43%,而新政策實施後,個人僅需支付2605元(含起付線),負擔比例降到了26%,比原先少花近一半的錢。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下一步還將陸續出臺對腎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設立補充保險進行二次報銷等惠民政策。
什麼人可提出特殊病種申請?
患惡性腫瘤需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功能不全需長期腎透析治療、腎移植術後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藥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的參保人員(肝腎聯合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參照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的相關報銷辦法執行),可以提出“特殊病種”申請。
特殊病種申報流程如何?
參保人員可在本人選定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或專科、中醫定點醫療機構中,根據自己情況選擇確定一家作為“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
異地安置或長期派駐外地工作的患“特殊病種”的參保人員可在個人選擇的兩家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中認定一家作為異地“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人員持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特殊病種診斷證明”,到本人申請的“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領取“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單”(以下簡稱“審批單”)。醫院按要求填寫“審批單”,醫師簽字後,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印章。用人單位按要求在“審批單”中填寫意見,加蓋印章。
參保人員攜帶社保卡及“審批單”,到參保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特殊病種”審批手續,區縣留存一聯“審批單”備案。經批准後,參保人員將另一聯“審批單”交到個人選定的“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參保人員在批准期限內,享受“特殊病種”醫療費用報銷的相關待遇。(記者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