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獲悉,湖北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聯合印發《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從今年9月起將血友病等13種疾病納入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範圍,使試點病種增加到20種。
這20種疾病包括:兒童急性淋巴細胞性和急性早幼粒細胞性白血病、兒童先心病(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重大疾病實行按病種分級定點救治,患者原則上應在縣內定點救治醫院治療,縣內定點救治醫院無條件救治的可申請轉診至上級定點醫院救治。實行按病種定額或限額付費,超過限額(或定額)標準的醫藥費用原則上由醫療機構承擔。新農合補償取消起付線,對試點病種實際補償比例原則上要達到70%以上。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的個人自付費用,救助比例要達到70%以上;對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後的個人自負費用,救助比例要達到60%以上。
參合患者須攜帶診斷證明(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審批表》(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審批)等資料向定點醫院申請重大疾病救治,各定點救治醫療機構安排對患者進行復審,並根據最終診斷結果對符合重大疾病救治條件的患者安排住院治療。醫療費用實行“一單式”結算,由醫療機構先行墊付新農合基金應補償部分以及醫療救助應資助部分,患者僅需繳納自己負擔部分。(龍華、陳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