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8日專電(記者 李亞紅)北京市衛生局18日介紹,為促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使用,“京版”抗菌藥目錄已出爐。北京市各級醫療機構常用的125種抗菌藥,在臨床使用時被分為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北京市二、三級醫院醫師按照職稱級別,擁有使用不同級別抗菌藥物的權限。
北京市衛生局表示,為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制度,促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使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國家衛生部門相關規定以及北京市二、三級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使用現狀,經過專家論證,制定了《北京市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試行)》,共涵蓋北京市各級醫療機構臨床常用的125個抗菌藥物品種(通用名)。
北京市衛生局表示,北京市二、三級醫院的醫師職稱級別不同,擁有使用不同級別抗菌藥物的權限,嚴禁醫師“越級用藥”。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獲特殊級抗菌藥物處方權;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獲限制級抗菌藥物處方權;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等,可獲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北京市衛生局將採取綜合性措施對北京各級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監管。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情況將與醫院評審及院長、科室主任綜合目標考核和醫生晉陞挂鉤,醫院抗生素使用管理未達標並在規定期限內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將影響醫院的等級評審。同時,醫師職稱晉陞、績效收入等也將視抗生素使用情況而定,對存在不合理用藥問題的醫師,將視情形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甚至可吊銷執業證書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