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2013年第3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匯總。
2013年6月至8月期間,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佈《違法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124847條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13144條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15643條次。對未經審查和篡改審批內容擅自發佈的違法廣告,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撤銷藥品廣告批准文號43個、醫療器械廣告批准文號7個,收回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39個。對嚴重違法廣告涉及産品採取了208次暫停銷售限期整改措施。
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本期公告匯總中對河北安國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壯腰健腎丸(廣告中標示名稱:金古蓮)”、甘肅河西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脾腎雙補丸”、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抗骨質增生丸(廣告中標示名稱:丹參抗骨丸)”、雲南無敵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外用無敵膏”、河南省永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靜電理療貼(廣告中標示名稱:綠霸王透骨貼)”、七台河市康鑫醫療器械廠生産的醫療器械“前列腺貼(廣告中標示名稱:曲大夫前列腺貼)”、滑縣康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骨痹痛消貼(廣告中標示名稱:苗祖聖方)”、河南淩雲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腰枕治療儀(廣告中標示名稱:曲度腰枕治療儀)”、河南雅酈化粧保健品有限公司(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萬鶴靈芝茶”、安徽高山藥業有限公司(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壽瑞祥牌全松茶”等10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進行了公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