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提速。記者12月30日從省衛生廳獲悉,在現有鄭州、新鄉兩地試點基礎上,2014年再選擇洛陽、平頂山等11個省轄市作為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全省試點城市總數增至13個。
這11個省轄市是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焦作、濮陽、許昌、南陽、商丘、週口、駐馬店。按照部署,2015年河南省新農合大病保險將覆蓋所有參合農民。
據了解,按照原計劃,河南省本擬選擇4~6個省轄市作為2014年新增試點。“根據2013年我省新農合基金運行實際情況,我們測算,2014年全省大部分地市都能在新農合正常工作開展基礎上推行大病保險試點。”河南省衛生廳農衛處處長王耀平告訴記者,在這種情況下,河南省決定加快試點推進步伐,讓更多百姓受益。
據悉,11個省轄市的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將按照“當年新農合籌資標準的6%”的要求,並根據當地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參合患者醫療消費水平、新農合大病保險基金總量等因素,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和封頂線,確保新農合大病患者實際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不低於50%。
記者了解到,在已經試點的鄭州、新鄉兩地,籌資標準均為每人15元/年。起付線標準鄭州市為2萬元,新鄉市為3萬元;同一參保年度內個人可享受的最高保障金額鄭州市為20萬元,新鄉市為15萬元。
省衛生廳要求11個省轄市通過招標方式儘快選定承辦商業保險機構,2014年3月底前完成報銷程序的啟動。同時,報銷時間與新農合運行年度保持一致,從每年度的1月1日起執行。這意味著,2014年無論11個省轄市在3月底前何時啟動報銷程序,1月1日後參合患者發生的合規費用都要納入大病保險報銷範圍。
新農合大病保險是對基本醫保制度的有益補充,對減輕參合農民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等均有重要意義。按照政策,大病保險不受基本藥物目錄限制,患者住院基本醫保報銷後,大病保險將對其一個參保年度內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部分再報銷50%。
鄭州市作為河南省首批試點城市之一,截至目前新農合大病保險基金已補償參合農民10142人次,補償金額達到3081.34萬元。(記者 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