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為規範院前急救收費,市物價局、市衛生局聯合下發《關於規範院前危急重症搶救和救護車使用費等標準的通知》。從1月20日起,天津市院前危急重症搶救費標準為每人次220元,藥品費另收。救護車使用費標準為,自接到患者起至目的地止,3公里以內50元,超過3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1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費,不收取空駛費、等候費、回程費等,同時接送2名及以上患者按每患者60%計收。該《通知》試行期一年。
之前天津市院前急救收費是按照實際發生項目,分別收取出診費、治療費、急救費等,最後核算出總體費用,此次調整則改為按統一價格執行。按照《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2012版)要求,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此次將原一般急救費、特殊急救費、醫務人員出診費、治療費、儀器檢查費、監護費、一次性耗材等醫療費,規範合併為院前危急重症搶救費。院前危急重症搶救費包含院前醫務人員(各急救單位)對危急重症患者提供現場診察、防護、救治及途中監護的醫療技術勞務性服務、耗材費用。
救護車使用費是指各急救單位在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基本服務區域內,接送急救患者的車輛使用費,包含急救車折舊費及運營交通往返相關管理費、消毒費、油耗、司機勞務費等。之前天津市救護車使用費從出車起即開始計算里程,將病人送到目的地後空駛回急救站的里程減半收費,此次則改為不收取空駛費、等候費、回程費等。今後,天津市120急救車將安裝計價器,方便計算實際使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