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因建築物倒塌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據地震專家對歷次地震的分析顯示,95%以上的人員傷亡是由房屋倒塌造成的。
抗震設防標準時代變遷
剛從四川災區回到北京的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雪光告訴記者,經過對災區房屋的實地勘察,現在還不能確定房屋倒塌的具體原因:“地震情況比較複雜,在同一條街的住宅,有的倒塌了,五層的樓房變成了‘壓縮餅乾’,有的卻在大震中未倒塌。而地震作用下建築倒塌的原因有諸多,比如是否有抗震設計,是否嚴格的按抗震要求設計和施工,施工質量是否符合驗收要求等。”
上個世紀50至70年代我國編制頒發或未頒發的建築抗震規範,是採用單一水準的設防目標的,以保障人身安全為主。“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後,我們國家頒布實施了第一本建築抗震設計規範《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規範》,這本規範是根據單一水準編制的,單一設防標準目前在世界上很多國家還仍在使用。”陳雪光對我國抗震設防標準的歷史脈絡進行了梳理,“1989年以後,我國對單一設防水準進行了改進,改為三水準抗震設防。三水準的抗震設防是按照三個超越概率的地震作用進行抗震設防的。通俗説法即是‘小震不壞、中震(設防烈度地震)可修、大震不倒’。按照三個超越概率的地震作用進行抗震設防實際的抗震設防目的是,在遭遇多遇地震時,能保障人的生活、生産和社會活動正常進行;在遭遇設防烈度地震時,保障人身安全和減小經濟損失;在遭遇罕遇地震時,避免建築結構倒塌,以保障人身安全。我國現行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應該是按國家技術質量監督局于2001年8月1日頒布實施的《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編制和發佈使用的,我國2001年以後的建築應該是嚴格按照此建築結構抗震設計規範設計的。”
因為災區房屋建設年代目前還無法確定,給調查工作也帶來了困難。“1978年之前建設的房屋是沒有抗震設防標準的,那麼在這次地震中,這些房屋就有可能倒塌掉。而哪些房屋是經過抗震設防設計的,哪些沒有經過抗震設防設計,這都需要看原設計圖紙、施工質量和竣工驗收等情況,因此,由於對損壞房屋具體情況無法統計,目前房屋倒塌原因還需要進一步等待調查。”陳雪光説。
過渡性安置房做到人文環保
這次解決汶川地震受災群眾住宿問題採用:帳篷——過渡性住房——永久性住房三個階段。目前,災區的重建工作主要集中在第二階段。那麼如何保障現在過渡安置房建設的整齊劃一?專家認為,四川如今的基礎條件和經濟條件,是30年前唐山所不能比擬的,災區完全可以達到規劃目標,但重建必須在各種標準確定的前提下進行。
5月2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技術導則》(簡稱《導則》),為了保證安全和居民生活方便,《導則》在規劃選址部分首先明確“應避開地震斷裂帶、滑坡、崩塌、泥石流、河洪、山洪等自然災害及次生災害影響的地段;並應避開水源保護區、水庫泄洪區、瀕險水庫下游地段。”
“在安置房的建設過程中,《導則》起到很大作用,已經保證了技術人員人手一冊。所有安置房都要最大可能的按照《導則》來建。”張軍説,“一般性的過渡安置房使用期為3年左右,此次在四川建設的安置房使用期可達到5年左右。”在安全性問題上,張軍分析因為安置房非常輕便,余震和其他次生災害對於安置房並沒威脅。“為了保證受災群眾生活方便,安置住房宜集中建設,每處規模不宜少於50套,每套安置房建築面積控制在15—22平方米,每10間房配備公共衛生間、每50間房中間配備防火通道。為了不造成資源浪費,安置房還選用了鋼結構,可以保證回收。”這説明了此次安置房最大化的做到人文、環保。
永久性住房應提高抗震標準
在永久性住房的重建工作中,專家分析,主要依照第四代全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設立抗震設防標準,這是由國家發佈施行的。為了使房屋能起到應有的防震減災效果,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能力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這就要求建設、規劃、設計、施工各部門,在建設過程中必須科學規劃,精心設計,保質施工,嚴格驗收。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區,要規劃出綠地、運動場、公園、廣場等避震場地。對違章建築一定要及時制止或改造。由於影響抗震設防標準因素眾多,全國各個城市及地區的抗震設防烈度都不相同。
“如果國家對四川災區永久性住房的重建沒有特別提高抗震設防標準,設計和施工單位將按照國家規範來蓋房。但是這次地震中弱勢群體行動不便,對他們的傷害比較大,所以我建議對於他們所在的建築物,提高一定的抗震設防標準。”陳雪光説。
6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草案)》(簡稱《條例》)。《條例》草案重點將災後重建涉及的重要問題做了詳細規定。這為科學有序的開展災後重建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記者 馬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