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1月15號開始,南昌市旅遊局將分成6個小組對全市120多家旅行社逐一進行實地年檢,旅行社如果沒有為專職導遊購買社會養老保險,或者經營過程中有零團費、負團費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現象,將受到重罰。
據悉,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批准並完成工商註冊的旅行社都必須參加本次年檢。此次檢查將對旅行社的誠信旅遊、質量管理、投訴處理、安全預防與事故處理、導遊管理等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旅遊標準合同、責任保險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方位檢查。在檢查中,一旦發現旅行社存在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承包或挂靠方式非法轉讓經營權或部分經營權、經營過程中出現零團費、負團費等現象,將暫緩該旅行社通過業務年檢,並給予警告、限期改正等處罰。旅行社發生嚴重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事件或拒不參加年檢,江西省旅遊部門將不予通過該旅行社的業務年檢,並登出其許可證。
年檢結束後,將參考年檢綜合情況,對旅行社進行排序,並擇優推薦全省國內“明星”旅行社,評選全市“十佳旅行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