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7月15日專電(記者 黃豁)重慶市公安局日前正式接受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申請,併為首批76人辦理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和簽注手續。
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長吳小沛表示,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手續嚴格,須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和相應的簽注(簽注字頭為“L”)。重慶居民赴臺旅遊,應先向旅遊團社報名,再向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
為方便市民赴臺遊,重慶市公安局將原有一次赴臺旅遊簽注期限由6個月調整為3個月時間,並增加了有效期為一年的多次有效旅遊簽注(發放給旅遊團領隊)。警方受理居民申請後,可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