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3月14日專電(記者 劉毅非)記者從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從3月20日8時開始,吉林省高速公路77個收費站出口將對載貨類汽車實行計重收費,按車型收費的方式由此成為歷史。
據了解,計重收費對像是載貨類汽車,包括在吉林省高速公路行駛的、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交納車輛通行費的所有載貨類汽車(含客貨兩用車)。其收費方式由車型分類收費改為以稱重設備現場計量的車貨總重、行駛里程為依據,按計重收費基本費率標準以元/噸公里方式計算收費。客貨兩用車屬載貨類機動車,也按計重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
實施計重收費後,標準車型、標準裝載的車輛總體收費水平與現行收費水平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
吉林省從去年10月開始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費站對載貨類汽車試運行計重收費,基本費率為0.07元/噸公里。